按照2017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含中心城区部分普通高中面向郊区(市)县招生)的加(降)分政策规定,有3种类别的考生可以享受加(降)分政策,分别为考生身份类加分、素质教育类加分以及过程评价类加、降分。
注:
在录取中,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照顾,除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照顾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
所有学科类竞赛获奖均不享受加分。
考生身份类加分
项目 | 加分分值 |
少数民族考生 | 5 |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 5 |
台湾省籍考生 | 5 |
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 | 5 |
素质 教育类加分
素质教育类又细分为科技类、体育类和艺术类:
科技类
项目 | 加分分值 | 获奖时间规定 | 备注 |
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一等奖以上者 | 10 | 2014年9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 原则上应该是个人项目比赛,集体项目比赛的加分由市教育局认定 |
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二、三等奖以上者 | 8 | 2014年9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 原则上应该是个人项目比赛,集体项目比赛的加分由市教育局认定 |
在省教育厅与省科协共同组织的省级科技发明、科学论文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 | 5 | 2014年9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 原则上应该是个人项目比赛,集体项目比赛的加分由市教育局认定 |
在团省委、省教育厅组织的“忆利达”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 |
5 | 2014年9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 原则上应该是个人项目比赛,集体项目比赛的加分由市教育局认定 |
成都市教育局组织或市教育局与市科协共同组织的市级科技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 | 5 | 2014年9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 原则上应该是个人项目比赛,集体项目比赛的加分由市教育局认定 |
过程评价类
加分:获市(地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获奖时间应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在初一阶段获得)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做客成都人民广播电台《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时表示:
2019年起中考加分只保留一项。
2016年1月1日以后获得的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的奖项、名次、称号中考考生不再加分。此外,还取消了过程评价类的加分,即2016年1月1日以后,在初中阶段获得的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再加分。
同时,还取消了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从2019年中考起(从2016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少数民族考生将不再享受中考加分。也就是说,2018年是少数民族考生享受中考5分加分的最后一年。如果真是这样,怕是很多2019届少数民族家长会心里不平衡!
到2019年,成都的中考将只保留并规范军、侨、台及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考生加分。
教育局在每年下学期3月份左右会正式发布中考加分政策,2018年中考加分政策究竟如何,消息出来小编会第一时间为大家解答,请大家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