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搜集整理了一些有关指标的分配原则的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了解一下。
中心城区指标按以下原则进行分配,郊区(市)县参照执行:
(一)市级统分指标的分配
市直属学校的市级统分指标由市教育局以各城区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学生为基数,均衡分配到各城区。由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以本区范围内所有公办初中学校(包括辖区内市属及区属公办初中学校、辖区内市属及区属高完中学校初中部以及辖区内经申请批准的民办初中学校、民办高完中学校初中部,以下简称“初中学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为基数进行分配。
各区属学校纳入市级统分的指标,由市教育局统筹,以各区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学生为基数,均衡分配到其他区,由各区以本区范围内所有初中学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为基数进行分配。
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市级统分指标分配到区内初中学校的方案报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执行,在具体分配指标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市级统分指标的分配必须涵盖区域内所有初中学校,每一所初中学校都应分配市级统分指标;
2.市级统分指标的分配以各初中学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人数为基数,并向九年一贯制学校、“新优质学校”倾斜;
3.参与市级统分的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市级统分指标必须均衡分配,同一所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市级统分指标原则上应分配到每一所初中学校,不得将名额集中到某一所或者某几所初中学校。某一所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分
到某一所初中学校的名额(N)按如下公式计算:
N=该学校分配到该区的总名额×(该初中学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人数÷该区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总人数)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各初中学校名额汇总后与总名额由于四舍五入带来的误差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调整。)
(二)区域指标的分配
区域指标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以本区范围内所有初中学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为基数进行均衡分配,在分配时应参照市级统分指标在各区的分配原则,分配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执行。
(三)区域调剂指标的分配
区域调剂指标,由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以本区范围内所有初中学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为基数进行均衡分配,在分配时应参照市级统分指标在各区的分配原则,分配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