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宁夏彭阳县优质(示范) 计划指标到校
各中学: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教发〔2019〕12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全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宁教发规〔2022〕12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自治区下达计划情况。2022年,自治区下达到我县的普通 计划共1743人,其中县内普通高中1460人,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140人,宁夏育才中学140人,银川一中3人。县职业中学招生计划500人。
(二)县内普通高中计划分配。根据县内2所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规模、基础条件等实际情况,将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县内普通 计划分配如下:
县一中高一年级设16个教学班,招生计划为788名(含特长生);县三中高一年级设14个教学班,招生计划为672名(含特长生)。各校要严格按照班额限定标准规范编班。县一中、县三中分别招收音体美特长生30名、40名,县业余体校推荐10名体育特长生,统筹录取到县内两所普通高中。
二、指标到校
(一)优质(示范)高中指标到校。2022年,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彭阳县第一中学3所区县所属优质(示范)高中学校在我县招生计划的60%按照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见附件)。各校在招生录取时须先完成指标到校计划,再进行剩余计划录取。
(二)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指标到校。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由县内示范性普通高中承担,按各初中学校报名人数比例,将彭阳县第一中学招生计划按县城初中3%、农村初中5%分配到各学校(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优质、示范普通 计划指标到校的录取工作,向广大考生和家长宣传招生有关政策、措施和办法,确保享有录取资格的考生能按招生计划录取;各初中学校要指派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组织、指导工作,确保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顺利进行。在优质、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工作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合理统筹安排时间,优化工作流程,务必于2022年7月31日前将招生结果报县教育考试中心备案。
附件:彭阳县2022年优质(示范) 计划指标到校分配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