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七中(林荫校区)勤工俭学楼(附楼)租赁费用评估
经成都七中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实施“成都七中(林荫校区)勤工俭学楼(附楼)2015、2016、2017年租赁费用评估”采购项目。按照《成都七中招投标实施办法》的规定,采用邀请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采购名称:
“成都七中(林荫校区)勤工俭学楼(附楼)2015、2016、2017年租赁费用评估”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一个包,采购合格的供应商一名。
2. 按照标准,参照市场情况,编制“成都七中(林荫校区)勤工俭学楼(附楼)2015、2016、2017年租赁费用”评估报告。
3. 项目情况:
1)成都七中(林荫校区)勤工俭学楼(附楼)2015、2016年为1、2、3、4层楼租赁;
2)成都七中(林荫校区)勤工俭学楼(附楼)2017年学校收回2、3、4层楼用于教学,只有1层楼租赁。
3)建筑面积:2210m²;1层—544m²;2层—693m²;3层—693m²;4层—280m²。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但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具有合格的相应资质;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犯罪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入选“四川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网站——“优良行为”企业库。
五、投标文件的内容:
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相应的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公司简介;网页截图等。(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即具有合格的专业人员,相应资质证书。(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3.报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收费标准的文件,参照市场价格报价。
六、供应商的确定:
成都七中收到响应文件后,召开评审组会议,当场拆开响应文件。根据供应商的信誉、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采购人官网进行公布。之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评审组成员:纪委委员、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处室人员等。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7年 7 月 3 日 上午10:00前,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递交投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八、递交投标
文件地点:
成都市林荫中街1号,成都七中(林荫校区)收发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
联系人:傅老师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林荫中街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