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网络市场监管,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建立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省政府领导下,研究提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以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的协同、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成都海关、省邮政管理局等11个部门组成,省工商局为牵头单位。
省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到两次例会,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联络员会议,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单位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省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涉及网络市场监管的相关工作,主动研究提出网络市场监管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按照各尽其责、协同管网的要求,指导地方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协作,增强监管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