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是学生和家长在报考志愿的时候考虑的因素之一,在报考学校之前,了解报考学校的学费缴费情况,这对于同学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大家在报考学校的时候可以根据大家自己的经济条件进行报考,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也会有相应的资助政策。
巫山中学收费
严格按照财政、物价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普通高中贫困学生资助
1、对象:孤儿、建卡贫困户、低保以及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项目:一是孤儿、建卡贫困户、低保三类学生免学费,二是孤儿、建卡贫困户、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生活费。
3、标准:学费资助:巫山中学、大昌中学每生每年1600元,官渡中学每生每年800元;生活费资助:每生每年1500元和2500元两个标准,孤儿和建卡贫困户统一执行高限即每生每年2500元。
4、发放办法:学费:按收费标准退给受助学生;生活费:由委托银行打卡发放。
贫困大学生资助
贫困大学生资助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救助两个方面。
1、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对象:全日制本专科贫困大学生、研究生;
(2)标准: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
(3)程序:一是每年5月在就读中学提出贷款申请,并经学校和乡镇(居委会)或村社签注贫困意见;二是每年7月至8月底,凭大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贫困证件或乡镇部门证明到教委签订贷款合同。
(4)还款规则: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承担,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自己承担,前三年只偿还利息,从毕业第4年起开始偿还本息,11年还清。偿还贷款时间为每年11月底至12月20日;
2、贫困大学生救助
(1)对象: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大一新生;二是孤儿、建卡贫困户以及遭受天灾人祸、重大疾病的贫困家庭学生。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今年下半年读大二、大三、大四的建卡贫困户不再纳入资助范围,依据就是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5】19号)文件。文件中明确了规定了“建卡贫困户大学生救助实行一次性救助的原则”。这点请各乡镇和学校要作好宣传和解释,不然学生和家长会想:我去年就享受了的,今年怎么没有了,是不是乡镇和学校给我克扣了。
(2)救助金额及资金来源:救助资金来源于市教委、县财政和社会捐助三个方面。救助金额:建卡贫困户最低1500元,其他贫困学生不等。这里说明一下为什么不等:一是市教委和县财政拨款主要是用于扶贫攻坚中建卡贫困户大一新生每人1500元的保底资助;二是其他贫困学生的资助主要来源于社会捐助。捐助人对捐助金额都有明确的要求,比如500、1000、5000、6000元等,因此救助金额会不等。
(3)救助工作原则:(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是坚持救助对象准确的原则。今年救助的对象坚持以孤儿和建卡贫困户为主,其他贫困学生从紧、从严、从实救助的原则。
三是坚持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一是部门之间不重复享受,比
如说在扶贫、民政、团委等部门享受了的,在教委就不再享受;二是资助类别不重复享受。比如说享受了建卡贫困户的,就不再享受其他类的资助。
(4)救助工作目标
通过我们大家的努力,使国家、社会以及个人捐助的资助资金落实到应该享受救助的贫困学生手中,让巫山的每一个贫困大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去上大学的机会。这个目标既是市教委、县委县府和县教委的要求,更是广大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的期盼。
同学们在中考之后,应该结合自己的情况,理性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学校。学校整体办学条件优越,校园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学校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条件合适的同学可以多多关注,希望大家都能进入自己理想的高中学校,度过美好的高中时光。